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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国光伏产业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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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德国光伏产业政策
德国:1990年的德国电力供应法案,要求风电、太阳能、水电和生物质能按居民电力零售价的90%执行,此外还实行投资直接补贴、低息贷款等政策。德国政府于1990年制定了1000户太阳电池屋顶计划,新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光伏发电上网电价为0.5~0.6欧元/KWh;政府补贴总计11亿马克,并实行零贷款利率,10年偿还。这大大推动了光伏市场和产业发展,使德国成为继日本之后世界光伏发电发展最快的国家。

1998年德国政府进一步提出“10万屋顶计划”(100,000 RoofsProgram),并于2000年开始实施,争取从这些屋顶上取得300兆瓦太阳电。此举极大地刺激德国乃至世界的光伏市场。“十万屋顶计划”大概分为两个方面,一方面是政府鼓励居民在自家屋顶上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,发出的电由政府强制命令电网公司出资收购。这样,每个家庭都有了安装的动力,因为安装太阳能发电设备后卖电的钱,不仅能回收成本,还能产生利润。十万二十万个屋顶的独立太阳能发电系统,并网发出的电力很是可观。第二个方面,政府或者说电网公司收购资金也不是白白支出,而是由社会公摊了。办法也很简单,就是把太阳能或者风能发的电,与水电、火电、核电等在电网上进行平摊,平均的结果,是居民的消费电价略有上涨,但上涨的幅度不高,平均一户家庭一个月只多花一个欧元。

2000年的德国《可再生能源优先法》明确了分类电价制度,固定电价实际上成为项目融资的担保,十分有利于中小企业的项目融资。2000年4月,德国政府引入了适用于十万屋顶计划低息贷款组成的“税收返还”政策(Feed-In Tariff)。太阳能产品提供商承诺一价格执行20年,并将太阳能能源并入公用电力网格后,每千瓦时电力的输出将获得政府约50欧分的回报;对那些新订立合约,每年此承诺价格将减少5%,以鼓励太阳能生产厂商缩减技术成本,对德国太阳能市场形成积极而强大的促进,使其市场规模从每年低于20兆瓦一跃扩张到每年130兆瓦,吸引投资者的参与,保持市场持续发展。成本由全部电力用户分担,因而公用事业部门也没有受到消极的冲击,政府也无须每年拨出款项。2005年德国光伏的安装量猛增到870MWp,占世界市场的47.86%,为世界瞩目。是由于德国在2004年实施了《新(修改)可再生能源法》,即上网电价法(Feed-in tariff law)。德国2000年开始实施上网电价法规(Feed-in tariff law),规定上网电价为0.99马克/kWh。2004年修改了上网电价法,不但使上网电价更加合理、更加符合各种不同电站实际成本和投资者的利益,更加容易操作,见附表。最重要的是,它更加科学。它通过法规把市场经济的规律引入到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中,又通过全网平摊法解决了上网电价法实施中的资金问题,让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行为发挥作用,避免了政府行为的种种弊端,从而使德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成为世界的一支独秀。德国的榜样引起了世界各国赞誉和效法,现在全世界已经有35个国家和7个地区(欧洲、亚洲、澳洲和美国的部分州)都以先后实施了上网电价法(包括全网平摊法),其中欧洲的响应最为积极。

附表德国2004年1月实施的新能源法的光伏上网电价

统类型 不同规模光伏系统上网电价,欧元/kWh
<30kWp 30~100kWp >100kWp
建筑屋顶 0.574 0.546 0.54
建筑幕帘 0.624 0.596 0.59
地面系统 0.457


系统类型不同规模光伏系统上网电价,欧元/kWh

<30kWp 30~100kWp>100kWp

建筑屋顶 0.574 0.546 0.54

建筑幕帘 0.624 0.596 0.59

地面系统 0.457

新《上网电价法》使德国和欧洲巨大的光伏市场由潜在变为现实,拉动了欧洲乃至世界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,不但成为日本光伏产品的主要出口市场,而且拉动了中国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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